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应对复杂多变的突发事件,积极提升警用装备建设能力,逐步新增、更新换代警用装备,加强警用装备管理工作,确保警用装备发挥效能,为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表》,对警用装备进行逐一检查、核对、清点,重点查看安检器材、电警棍、防爆盾牌等装备是否完善,并对相关情况登记造册、填写台账,确保帐物相符、心中有数。
对库存警用装备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各项技术要求进行防锈、充电、清洗、擦拭、润滑等,并注明装备使用程度、保养方式,确保在需要时“拿得出、用的了”。
对安检大厅、后院值班室、执行局等场所,优化、完善警用装备配备,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对新入职司法警察开展警用装备使用培训,让新入职的司法警察了解警用装备的基本结构、性能和基本用途,通过现场教学、实操等方式,使新入职的司法警察熟练掌握警用装备的使用方法以便能快速高效的处置各类警情。